因缘
《滦阳消夏录》载:献县周氏仆周虎,为狐所媚,二十余年如伉俪,尝语仆曰:吾炼形已四百余年,过去生中,于汝有业缘当补,一目不满,即一日不得生天,缘尽吾当去耳。一日冁然自喜,又泫然自悲,语虎曰:月之十九日吾缘尽当别,已君相一妇,可聘定之。因出自金付虎,俾备礼,自是狎昵燕婉,逾于平日,恒形影不离。至十五日忽晨起告别,虎怪其先期,狐泣日:业缘一日不可减,亦一日不可增。惟迟早则随所遇耳。吾留此三日缘,为再一相会地也。越数年,果再至,欢治三日而后去。临行鸣咽曰:从此终天诀矣。陈德音先生日:此狐善留其有余,惜福者当如是。刘季箴则日:三日后终须一别,何必暂留?此狐炼形四百年,尚末到悬崖撒手地位,临事者不当如是。
缘生缘灭,自有定数。想起《玻璃之城》,此生因缘,到底还是未尽。
20127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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