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,从森林里走出来。我第一次看清他。他穿着迷彩服,身姿挺拔,比周围的人都高出一些,留着寸头,手上的匕首还带着血。...一群人开始倒戈。最后他们商量好,一百块把我卖给了鹿城部落的打杂的。我很快见到了鹿城。他被一群人簇拥着,从森林里走出来。我第一次看清他。他穿着迷彩服,身姿挺拔,比周围的人都高出一些,留着寸头,手上的匕首还带着血。他愣了一会儿,蹲下来看我,把刀扔到我面前,「把刀给我洗了。」「好。」我颤抖用水洗了刀。「你知不知道,水洗过的刀会生锈?」他捏着我的脸,强迫我抬头看他。「不知道,对不起。」我赶紧承认错误。「会游泳吗?」他凑得很近。「不会。」我的心跳得厉害。「再敢靠近我,就把你扔河里。」他不带有一丝犹豫,直接站起身走人。「你……你还欠我一袋薯片!」这个混蛋,一点都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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