颜朝还是第一次发现,可以这么理解。熬了一周,她感觉自己都苍老了十岁。这才下班回家,好不容易有半天的休息时间,对她来说已经是赏赐了,怪不得现在大家都不想当医生。也怪不得,宁暮要拉着自己过来工作。铃铃铃......她打开手机,看到来电显示。也是,现在给她打电话的不是工作上的就是宁暮,科室的小伙伴和教授说不会打扰自己,所以现在给自己打过来电话的人也就不做第二人选,是宁暮。“有事吗?”宁暮开口问:“没事不能给你打电话吗?”“对。”“那你就当我有事吧,吃饭了吗?”颜朝无奈:“你给我打电话,就是想问问我吃饭了没有吗?”“不是,是为了和你吃饭。”颜朝:“......”仿佛一瞬间,就被打动了。“我要去买菜,打算在家里吃。”宁暮开口:“真是好巧,我就在你们公寓附近的地铁站那里,你先去买菜,我等下过来找你吃饭,我想吃红烧排骨,请准备一下。”颜朝拒绝:“我不会。”“不巧,我刚好会,你把猪蹄买一下。然后买调料,我来做。”宁暮淡淡开口,仿佛颜朝说什么他都有可以回复的空间。简直是无懈可击。而且......颜朝发现,宁暮不在怼人了。而是很正常的口吻讲话。“你为什么不和我一起去买?”颜朝问。她在脑海里想了太多,最后只有这么一句。“如果你是这么希望的话,那我陪你一起去买。”颜朝:“????”说到这里怎么成自己希望了?“你在哪儿?”宁暮问。颜朝:“小区附近这里的沃尔玛。”“在门口等我,三分钟。”“好。”颜朝挂了电话。她看了看门口镜子里的自己,分明没什么感觉可以笑的事情,可是她挂了电话后,面容温和,嘴角微微上扬,是明确的开心。刚才做了什么,她居然这么开心?有什么值得开心的。说三分钟,就是三分钟。宁暮真的来了,今天的他一身白衣,原本欠揍的脸似乎也变得阳光了许多,头发并没有弄成精英的大背头模样,头发凌乱的在额头前,一路走过来,自带聚光灯效果。直到他走到自己的面前,她感觉自己心脏在扑通扑通的疯狂乱跳。好像从宁暮走过来的那一瞬间,她有一种近乎虚荣的念头,也不知道是为什么。“走吧。”宁暮开口。颜朝看向他,突然开口:“要不,我们在附近吃饭好吧?”“为什么?”突然改变了注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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